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中心» 采购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卫处灭火器采购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卫处灭火器采购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卫处需要采购500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灭火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不限制

三、基本需求

(一)灭火器型号:MF/ABC4

(二)计划采购数量:500具

(三)建议品牌:洪湖、淮海、欧伦泰、姚江、绿消

(四)其它需求:

1. 所提供产品的执行标准应为《手提式灭火器》GB4351-2023。

2. 在灭火器上用白色油漆喷涂“首经贸25”字样。

3. 所提供的产品在https://www.cccf.com.cn/可查询。

4. 生产日期应为2025年以后。

5. 所报价格应含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

6. 所提供的产品应有1年以上的保修期。

7. 配合学校配发到指定地点(学校楼宇各楼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应资质。

(三)供应商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商务要求

(一)交付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二)交付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约定。

(四)验收方式:合同签订时约定。

(五)特别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和优惠幅度,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税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总价中,投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追加任何费用。

六、材料提交时间、材料清单和基本要求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5月9日17:00前。

(二)提交材料需要盖章且密封,主要材料如下: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灭火器销售的资质(可附相关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填写《报价表》(附件1)后,一并提交。

(三)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收件电话:13552591657;现场提交材料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博纳楼112,联系电话:83952333。

七、评选办法和时间、地点

(一)评选办法:本次评选在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价格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二)时间:2025年5月10日上午9:00;

(三)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博纳楼115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4-30 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