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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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中办理2019届京外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2019届京外毕业生:

  经与属地派出所协商,现就2019届京外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出人员范围

  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2019届京外毕业生。

  二、迁出类型及相关手续

  1、迁回原籍即原家庭户的学生,需本人提前联系原籍派出所咨询迁回条件和相关手续,如满足可办理迁回原籍手续。

  2、迁往就业单位(京内、京外)且单位同意接收户口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本人三方协议或就业报到证或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迁往考取院校(京内、京外)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考取院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迁往户籍托管机构(留服、人才)且该机构同意接收户口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托管机构同意接收户口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迁往原籍和工作单位以外其它城市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具体办法

  1、办理时间:本科生:7月1日(星期一)、2日(星期二);研究生:7月3日(星期三)、4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办理地点:博纳楼118房间。  

  3、咨询电话:83952071

  4、迁出材料

  (1)上文所提及的因迁出类型不同而向学校提供的各类不同材料。

  (2)填写好的《户籍迁出介绍信》(附件1)一式两份,需打印填写如手写需笔画清楚字迹可辨。户口迁移地址(落户地址)要求填写准确,具体到门牌号而非某某派出所。

  (3)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5、重点提示

  (1)从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将作废,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迁移证》一经开出即为本人户籍落户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如因丢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以上时间仅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出的时间,如该时间段未及办理,可从7月5日(星期五)开始在工作日内到博纳楼118房间继续办理,如遇学校寒暑假请关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的寒暑假户籍值班安排。

  (3)户籍在我校集体户且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请于2019年9月1日开学后携带本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博纳楼118房间办理户籍从本科生库转至研究生库相关手续。

  四、委托办理相关要求

  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自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学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除持有上文提及的迁出材料外还需持有双方签订的《代办户籍事项委托书》(附件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因委托他人代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五、户口暂留相关规定

  根据学校户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毕业离校时暂未就业或就业单位暂时不能落户时,学生户口可暂时保留在学校。户口暂留或超期滞留学校期间,除办理跟本人就业相关的事项外,原则上学校不提供和户口相关的任何材料,直至户口从学校迁出。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6-04 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