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所属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各类问题隐患。严格执行学校各项防火安全规定,在假期进行施工的工程项目要及时到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严禁在校园内擅自动用明火、私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2.各单位应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在办公室、宿舍、物品柜等部位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教职工放假前离开办公室、工作间时,请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3.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强对各校门出入人员、车辆的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封闭部分校门,如无特殊情况,机动车辆一律由校南门进出。
4.校门开放时间为早6:00--晚11:00,出入校门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觉接受检查,积极配合支持门卫工作。携带或运载物品出校门,须持所在单位开具的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持物出门证明”,经门卫核验无误后方可带出校门。
5.暑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办活动,须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将活动具体情况报保卫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