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关于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配合丰台公安分局“两清理、两规范”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公安机关要求,自2020年10月20日起,我校将配合属地派出所开展集体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籍清理整顿范围
1.已毕业2年及以上,户口仍留在学校的毕业生;
2.教职工集体户内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已经购买北京市合法产权住房且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
3.参军、死亡、出国定居等应注销未注销的人员;
4.已离职人员等。
二、户籍清理整顿要求
1.已毕业2年及以上,户口仍留在学校的毕业生请尽快落实户口迁往地,将户口迁出;
2.集体户内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已购买北京市合法产权住房且符合落户条件人员,须及时迁出,如其配偶、子女均在集体户中须一并迁出;
3.集体户内应销未销人员,包括参军、死亡未销、出国定居人员等,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到派出所注销其户口;
4.集体户中已离职人员及其亲属须尽快将户口迁出,保卫处经与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后,将定期向派出所报备我校已离职人员。
请相关师生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逾期未迁出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为避免影响您办理户籍相关业务,请符合迁户条件的人员尽快前往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博纳楼118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395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