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中心» 公告通知» 关于2023届京外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出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3届京外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出工作的通知
  经与属地公安机关协商,现就2023届京外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出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出人员范围
  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2023届京外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学校放寒暑假时,请关注学校官网主页【通知公告】发布的《保卫处寒(暑)假户籍业务值班安排》
  地点:博纳楼122房间
  电话:83952071
  三、迁出类型及相关手续
  1.迁回原籍即原家庭户的学生,需提前联系原籍派出所咨询迁回条件和相关手续,如满足即可办理。
  2.迁往就业单位(京内、京外)且单位同意接收户口的学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复印件。
  3.迁往录取院校(京内、京外)的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迁往非原籍、非就业创业地或其他城市的学生,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再办理后续手续。
  四、迁出材料
  1.因上述提及的迁出类型不同而产生的材料。
  2.《户籍迁出介绍信》(附件1)需打印填写(如模板所示一页A4纸上下两份)。如手写需笔画清楚字迹可辨。户口迁移地址(落户地址)需填写准确,具体到门牌号而不是某某派出所。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委托他人代办相关手续                      
  户口迁移是大事,请尽量本人办理,如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时除以上提及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双方签订的《代办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附件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应届毕业生户籍暂存规定
  在校生自毕业起,户口身份即变更为应届毕业生。未在毕业后迁出户口的学生,需本人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将户口有期限地暂存学校。户口暂存期限内如需迁出,请携带本人《户籍暂存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办理。
  1.户口暂存期限
  (1)甲类暂存:出国留学(暂存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大学生村官(暂存2年)、社区志愿者(暂存2年)、行政保研(暂存2年)、支教保研(暂存1年)、汉办志愿者(暂存1年)、公派留学(暂存2年)和其他政策性暂存(暂存期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2)乙类暂存:因等待留京工作指标或暂时不能确定户口迁出方向等一般性暂存(暂存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
  2.暂存期限内户籍业务受理范围如下:
 (1)申请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3)申请集体户口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同等有效)
 (4)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办理签证(仅限出国留学,办理时请出示留学相关证明材料,随后立即终止暂存迁回原籍)
 (5)申请终止暂存办理迁出      
3.办理户口暂存方法
  填写《户籍暂存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学院盖章。一份本人留存(后续办理迁出时出示),另一份上交至博纳楼122房间办理。
  4.注意事项
  户口暂存学校是有期限的,最长2年,请办理暂存的学生在暂存期内务必迁出户口,如超过2年仍未迁出,公安机关会按照超期滞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重点提示
  1.户口不存在“自动打回原籍”之说,是需要毕业生亲自或委托他人办理的。
  2.户口迁移是大事,是现在立即迁出还是暂存学校,请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决定并认真对待,万不能想当然就迁出,或想当然就放任不管造成超期滞留,会“后患无穷”。
  3.户口迁出的基本前提是你能够如期毕业。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博纳楼122房间申请“户口延期”。办理成功后,户口状态变更为“在校生”,能够办理在校生业务受理范围內的所有户籍业务。
  4.凡是《常住人口登记卡》在自己手里没归还的毕业生,请尽快归还至博纳楼122房间。没有《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户口迁出和暂存的。
  5.《常住人口登记卡》在自己手里已丢失的毕业生,请尽快致电010-83952071上报保卫处户籍办。
  6.户口在我校集体户且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9月开学后请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至博纳楼122房间办理户籍转库手续。
  7.办理户口暂存的毕业生,请严格遵守暂存期限内的户籍业务受理范围,学校概不受理范围以外的任何诉求,望互相体谅。户口暂存学校期间,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避免丢失造成不便。
  8.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出时,要确保户口迁移地址的准确性。户口迁移地址是《户口迁移证》的“灵魂”,请一定和迁往地派出所进行沟通确认,确保一字不差。
  9.《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过期作废。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开具之日,公安系统里就无法再查到个人信息,而户口跟我们本人生活(比如:银行卡等)息息相关,大家莫要掉以轻心,请跟相关户口接收方确定好落户时间后,再办理《迁移证》。
  10.在京内或京外就业,单位明确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11.需迁回原籍家庭户的毕业生,请务必提前跟原籍派出所咨询相关事宜(因各地落户政策不同)。请注意迁移地址是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具体到门牌号,而不是某某派出所。因时间关系原籍区域划分变更,家庭户口本没有更新新地址的,请与迁回地派出所沟通确认最新户口迁移地址,确保一字不差。
  12.户口迁往工作单位(京内、京外)的毕业生,请等单位通知迁入户口时再办理迁出。不能确定落户时间的,先暂存。暂存期间是可以根据单位要求随时办理迁出的。当办理迁出时,要与用人单位确认好户口迁移地址,注意区分单位地址、档案保管地址、户口迁移地址,有时它们是不同的。
  13.因公留学或者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请先进行户口暂存,等 offer下来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博纳楼122房间,借取你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办理签证。
  14.原农业户口毕业生户口迁移至学校后,户口性质即变更为非农业,毕业时会按照非农业户口迁移。如需变更请咨询落户地公安机关咨询相关政策。
  15.我是2023届毕业生,爱人是北京市(或其它城市)户口,我可以把户口迁往爱人家吗?
   不能。毕业生户口是学生临时集体户,不是居民户,这种情况户口首先必须先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再迁在一起。
   未尽事宜,请致电010-83952071咨询。
   特此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30 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