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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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园安全DV短剧大赛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
      为加强我校学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提升学校师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有关工作要求,学校将举办首届校园安全DV短剧大赛。此次大赛由保卫处、会计学院联合主办,会计学院学生会安全部负责承办。该活动旨在通过影像技术,将校园安全知识由平面化转向立体化,由知识认知转为情境演示,发挥广大师生想象力和创造力,进而提升我校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主体意识,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经贸校园。
     一、时间安排
     活动启动及作品创作时间:10月18日——11月11日
     作品提交时间:11月12日
     作品评审时间:11月15日——24日
     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机构设置
     主办单位:保卫处、会计学院
     承办单位:会计学院学生会安全部
     联系人:赵中元(会计学院学生会安全部部长)
     联系方式:13466665464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影视或动漫视频,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创作及参演人员必须为本院系在籍学生,不得邀请外单位人员参与。
     3、作品创作应在校园个人人身生命及财产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心理安全、国家安全、自然灾害救护、诈骗防护等安全教育体系范围内,其他主题作品不在参与评审范围内。
     4、上交作品统一为AVI格式,作品时长不得超出10分钟。
     5、各院系应至少选送2部DV短剧作品。
     6、所有参赛作品须同意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用途在校内电视台和网站上进行展播以及课堂教学使用。
     四、奖项设立
此次大赛设立最佳创作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制作奖、最佳组织奖和优秀作品奖。
评选标准:
奖项
评分点
最佳创作奖
作品的原创性,与大赛主题契合程度,创意独特性,构思新颖程度,拍摄主体的鲜明度,内容意义的积极性,剧情的吸引力,情感的表现深度,亮点的突出度
最佳表演奖
参演演员整体演技精湛程度,对所饰演的角色的诠释效果
最佳制作奖
作品的音响效果,包括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以及音乐对内容的表现力等;作品运用的剪辑、切换、后期制作的特技效果,以及该效果对主题的表现及视觉冲击力
最佳组织奖
参赛院系上交作品数量、作品获奖情况、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优秀作品奖
未获得上述奖项且作品整体效果较好
 
      欢迎各院系师生踊跃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提升我校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主体意识,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经贸校园。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会计学院
2010年10月14日
(作者: 发布日期:2010-10-14 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