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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

全校师生:

你们好!近年来,随着全市机动车的高速增长,机动车驾驶员日益增多,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秩序环境日趋复杂。市内非机动车乱穿乱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内正常交通秩序,特别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剧了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引起社会强烈反映。

为了改善北京市交通状况,使市民出行满意,北京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整顿市内交通秩序,迎接9月初中央文明城市验收工作。

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重点整顿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10大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即:酒后驾车;闯红灯;涉牌、涉证;机动车乱停乱放;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应急车道;非机动车、行人路口乱穿乱行;“摩的”、非法残疾车、违法上路;大货车闯禁行;行车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违法占路施工等。

我校配合全市统一部署,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希望全校师生从我做起,维护交通秩序。具体做到:

1、遵守交通法规,以实际行动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宣传交通文明、人人践行交通文明、人人监督交通文明”的浓厚氛围。

2、骑自行车不带人、不逆行,不抢行猛拐,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

3、行人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

4、出行不乘坐非法“摩的”、残三;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违法乘坐电动自行车。

5、驾车时确保“安全第一”,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超载,不疲劳驾驶,不在开车时接打手机,不违反车辆限行规定,不违法停放车辆。

 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环境,共创首都“和谐、文明、安全、有序”交通环境。充分展示首都北京良好的城市形象,为建设“世界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1年8月31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8-31 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