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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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2012年寒假即将来临,岁末年初往往是侵财类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尤其是流窜犯罪分子盗窃案件最为突出。为此,必须严密校园内部防范措施,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能够在安全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为确保我校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出入校门规定
     1、寒假期间,校门开放时间为早5:00--晚11:00,校门关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
     2、师生员工(包括外国留学生及外专外教)出入校门,应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工作证、学生证;在我校临时工作、学习以及建筑施工人员等非本校在册教职工,凭本人有效证件或校内有关工作、学习证明出入校门;外来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经门卫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学校。
     3、携带或运载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所在单位开具的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持物出门证明”,经门卫核验无误后方可带出校门。
     4、本校公有机动车辆凭学校公务车辆专用通行标志出入校门;非本校公有机动车辆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车证,并按车证规定的时间、车位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校园道路;其它外部机动车辆进校需登记,未经门卫登记允许,一律禁止驶入校内。
     5、假期所有出入校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规定,自觉接受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支持门卫工作,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住宿管理规定
1、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原则上不再办理假期住宿手续,住宿生应在放假后两天内离校,离校时,应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走,以免丢失。允许外地学生开学前一周返校住宿。外地生确有困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继续留住者,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假期临时住宿手续。未经批准私自住宿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寒假期间,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员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各楼宇、办公室留宿。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办公室内留宿,留宿人员应向本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经保卫处登记备案后方可留宿。
三、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请学校各单位如实核查本单位外来人员基本情况,填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寒假外来人员留校统计表》(见附件)。
1、本表所指的外来人员是指非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寒假期间需留校工作的有关人员,包含劳务外包单位在我校工作人员。
2、本表所统计的人员范围截止到2012年1月15日在册且寒假在校内工作、临时居住的外来人员。
3、表中的户口所在地一栏的填写内容应与身份证中住址一栏内容一致,工作校区一栏中填报“校本部”、“东校区”。
4、填报的统计表需纸质版与电子版分别报送。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发送到: bwc@cueb.edu.cn
5、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于2012年1月15日15:00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统计表报送保卫处。(校本部:新行政楼保卫处治安科郑民功,联系电话:83952099。东校区:校北门保卫处治安科贾学森,联系电话:65976313。)
四、安全防范规定
1、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办活动或对校外人员办班,必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由主办单位将活动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负责人等有关情况在1月15日前报保卫处备案,涉及校外人员,必须预先办理“临时出入证”或有关手续。否则学校不提供活动场所,人员不准进入校门。
    2、安装有防盗报警器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使用报警器的有关规定。假期来校加班人员进入和离开安有报警器的房间之前,必须向安防报警监控中心通报(校本部:83951785,东校区: 65976320)并进行登记,以免造成误报或失控。
3、任何人均不得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学生物品柜和其它一些不安全的地方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也不要将自行车放在校内,否则一旦发生被盗由个人负责。如违章存放公款发生盗窃案件,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4、认真执行学校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任何人在校园内任何场所私自动用明火、私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春节期间,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执行《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校园内和校管教工宿舍楼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红庙西里2号楼住户,不得朝校园内和汽修五厂院内燃放烟花爆竹,如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内部出租房屋、店堂、人防工事(地下室)、招待所、施工工地等场所及外来人口的治安管理。
6、放假前,各单位要提前对所属部位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排除隐患;重点部位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工作间及宿舍时,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并贴上封条。
    7、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尤其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伤亡事故。
    8、校产开发单位在独立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还要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和配合执行本通知。凡与校外有通道的店铺应与校内进行隔离并要加强管理,防止人员穿行引发不安全问题。
9、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凡因教育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检查不认真而发生案件或安全事故者,应按照《安全稳定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10、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人员、留校学生名单于1月15日前分别报送校本部和东校区保卫处治安科备案。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传达到所属师生员工。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校本部83952110  83952200
东校区65976110  6502387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卫处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1-09 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