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的校园安全,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将于2012年4月29日至5月1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请全校各单位根据有关要求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局面,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学校将加强门卫管理工作,请师生及校内施工人员随身携带学校有关证件,出入校门时将进行抽查验证工作,请积极配合支持学校门卫管理工作。
二、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假期期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章行驶,防止发生交通违章和交通伤亡事故。各单位组织集体出游须报主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
三、做好校内宣传栏、公告栏等宣传媒介的宣传信息的审查工作,严防校园内出现涉及政治敏感信息、敏感文印品、行动性、煽动性的标语和旗帜等。
四、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对单位所属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积极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部位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应保持电话畅通。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工作间及宿舍时,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五、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外承包单位、内部出租房屋、店堂、人防工事(地下室)、招待所、施工工地等场所及外来人口的治安管理,外来人员名单于4月28日前,分别报送保卫处治安科(两校区)备案。所需表格可在保卫处网页文档下载区中下载。
六、各单位坚决落实假期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照“第一时间,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30分钟内向主管部门电话报告事端发生动向,绝不允许发生瞒报、误报、迟报、漏报现象。
七、各院系要发挥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织的作用,加强放假假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收集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网上有害信息。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注意留校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动态,争取条件为其安排文体娱乐活动。
八、校产开发单位在独立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要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和配合执行本通知有关内容,共同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3952110 83952200(校 本 部)
65976110 65023872(红庙校区)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