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所属部位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排除隐患。认真执行学校各项防火安全规定,暑假期间,严禁任何人在校园内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私自动用明火、私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在假期进行开工的施工工程要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
2、任何人均不得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学生物品柜和其它一些不安全的地方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教职工放假前离开办公室、工作间时,请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3、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加强对各校门出入人员、车辆的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封闭部分校门,如无特殊情况,机动车辆一律由校南门进出。
4、校门开放时间为早5:00--晚11:00,出入校门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觉接受检查,积极配合支持门卫工作。携带或运载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所在单位开具的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持物出门证明”,经门卫核验无误后方可带出校门。
5、暑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办活动,必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由主办单位将活动具体情况报保卫处备案。
6、请各单位如实核查本单位外来人员基本情况,填报《2016年暑假外来人员留校统计表》(详见附件)。
7、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凡因教育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检查不认真而发生案件或安全事故者,将按照《安全稳定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所属师生员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卫处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