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国庆放假期间的校园安全,按照市教工委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庆放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学校将加强门卫管理工作。出入校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规定,自觉接受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支持门卫管理工作。
2.学生离校时,应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走,以免丢失。住宿生须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管理,不得违章使用电器,私自拉、接电线。
3.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内违禁物品的管理和教育,学生公寓内严禁出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等违禁物品。近期,我处将联合属地公安机关对公寓违禁物品进行清查收缴。
4.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办活动,必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由主办单位将活动具体情况在9月27日前报保卫处备案。
5.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所属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尤其加强师生假期出行安全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放假期间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伤亡事故。
6.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对单位所属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积极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学校各项防火安全规定。重点部位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应保持电话畅通。学校师生离开办公室、工作间及宿舍时,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7.如发生突发事件,按照“第一时间,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及时上报学校总值班室,不允许发生瞒报、迟报、漏报现象。要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
83952016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83952110 83952200(校本部)
65976110 65023872(红庙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