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落实《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配合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确保首都地区空防安全。根据《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加大人员管理力度,摸清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保有情况;
2.完善自身管理机制,教育引导本单位航空爱好者及模型活动社团及时完成实名登记,知法、守法、合法飞行。
二、工作内容
1.全面摸排情况
对本单位无人驾驶航空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拥有数量、型号及使用情况。将摸排情况计入《无人驾驶航空器排查情况信息登记表》(附后),盖章签字后于9月30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交至保卫处治安科(博纳楼114室),并做好留存。
2.落实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附后)要求,检查、督促和指导本单位师生员工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注册系统》完成实名登记注册。从近期至十月底期间,持有人员需做好个人保管,一律不得使用或外借。
3.做好教育引导
利用内部宣传渠道,重点围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规章制度、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周边净空保护区及禁飞区域管理规定等,针对性开展广泛宣传;从无人驾驶航空器“黑飞”典型案例中剖析原因,警示师生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的安全危害和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直接威胁校区周边航班飞行安全和社会面安全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摸排管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