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2012第6号文件)和《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消防平安三号行动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经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校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有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门负责人员和落实消防责任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用火用电等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
2.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会议、黑板报、宣传栏、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和掌握在学习、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火灾预防常识。
3.要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四懂四会”能力建设,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逃生自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疏散逃生。加强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四个能力”建设。
4.要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组织开展实地演练,并使消防演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加强检查,杜绝隐患,限期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自行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用电设备等如下十个方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消防安全员以及其他师生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单位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和内部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6.值班值宿人员及单位安全员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
7.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8.食堂安全用火用电和烟道清理情况;
9.各单位库房、实验室和工地用电用火情况;
10.单位内的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抽查情况;
三、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将消防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1. 针对各单位自查的情况,学校将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地下室、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机房、实验室、图书馆、库房、施工现场、车库、配电室、体育馆、资产公司、校内外家属区及外租单位和部门的重点检查。
2.各单位针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排查表》,并交保卫处117办公室,红庙校区单位交保卫处红庙校区综合办公室。
3.对单个部门无法解决或短期内不容易解决的问题,学校将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挂账督办。
联系人:贾学森 电话:8395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