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出入校门规定
1、寒假期间,校门开放时间为早5:00--晚11:00,出入校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觉接受检查和管理,积极配合支持门卫工作。携带或运载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所在单位开具的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持物出门证明”,经门卫核验无误后方可带出校门。
2、寒假期间,学校教师车辆无特殊情况一律从校南门进出,并按规定的时间、车位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校园道路。
二、住宿管理规定
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原则上不再办理假期住宿手续,住宿生应在放假后两天内离校,离校时,应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走,以免丢失。允许外地生提前2-3天返校住宿。外地生确有困难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继续留住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假期临时住宿手续。未经批准私自住宿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请学校各单位如实核查本单位外来人员基本情况,填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寒假外来人员留校统计表》(见附件)。
四、安全防范规定
1、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办活动或对校外人员办班,必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
2、安装有防盗报警器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使用报警器的有关规定。假期来校加班人员进入和离开安有报警器的房间之前,必须向安防报警监控中心通报并进行登记,以免造成误报或失控。
3、任何人均不得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学生物品柜和其它一些不安全的地方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4、认真执行学校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任何人在校园内任何场所私自动用明火、私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各单位要提前对所属部位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5、寒假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严禁在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灾害性事故发生。
6、放假前,重点部位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教职工离开办公室、工作间时,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并贴上封条。
7、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尤其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伤亡事故。
8、校产开发单位在独立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还要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和配合执行本通知。
9、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凡因教育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检查不认真而发生案件或安全事故者,应按照《安全稳定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10、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人员安排在放假前分别报送校本部和东校区保卫处治安科备案。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传达到所属师生员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