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1届京外毕业生:
为妥善做好2021届京外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经与属地派出所协商,现就2021届京外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出人员范围
户口在学校集体户且能如期毕业的2021届京外毕业生。延长学籍和未毕业的学生不能迁出户口。
(一)京内迁移
1.单位能解决北京户口,户口迁往工作单位。前提是已拿到公司、事业单位发放的留京接收函或与中组部及隶属单位、公务员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
2.因读研,户口迁往北京高校(含本校)。前提是已拿到录取通知书或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能够查询到录取结果。
(二)京外迁移
1.工作单位解决所在地户口,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前提是已拿到三方协议。
2.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父母亲属、人才交流中心。前提是已向学院申请回省二分的同学。
3.因读研,户口迁往外地高校。前提是已收到录取通知书或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能够查询到录取结果。
二、需准备的材料
1.迁回原籍(即原家庭户)的毕业生,需本人提前联系原籍派出所咨询迁回条件和相关手续(例如迁回原籍是否必须要有报到证等条件),如满足条件可办理户口迁回原籍。户口迁移地址为家庭户口本第一页地址。
2.迁往就业单位(京内、京外)且单位同意接收户口并已通知开始提交落户材料的毕业生(未接到通知者需等接到通知后再办理迁出)。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本人三方协议复印件或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或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地址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
3.迁往考取升学院校(京内、京外)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提供考取院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户口迁移地址是升学院校提供的落户地址。
4.迁往其它城市(非原籍、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提供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办理
1.迁出材料
(1)上文所提及的因迁出类型不同而需提交的各类不同材料。
(2)打印填写好的《户籍迁出介绍信》(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不可手写!)(附件1)一式两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办理流程:
本人(或被委托人博纳楼118房间提交材料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樊家村派出所 办理《迁移证》 落户地完成落户。
3.日期:
6月23日(星期三)至6月25日(星期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4.地点:博纳楼118房间
5.咨询电话:83952071
(二)日常办理
从6月28日(星期一)起在学校工作日时间,毕业生可到博纳楼118房间继续办理户口迁出。
如遇学校寒暑假请关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的保卫处户籍值班安排,根据值班安排来校办理。
四、户口暂留相关规定
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可将户口暂留学校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可办理户口暂留的毕业生类型:
1.工作单位(京内、京外)解决户口,只是暂时还不能办理迁入手续。
2.大学生村官、社区志愿者、行政保研、因公留学的同学。
3.汉办志愿者、支教保研的同学。
4.出国留学(只要录取学校是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的同学,户口可暂留至2021年12月31日;教育部不认可的高校以及去港、澳、台留学的同学,户口只能迁回原籍,不可以办理暂留。
(二)户口暂留期间业务受理范围如下:
1.申请集体户口首页;
2.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3.集体户口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同等有效);
4.出国留学者携带证明材料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办理签证;
5.户籍迁移。
(三)毕业生户口超期滞留(目前户籍政策原则上只保留两年)在学校期间,除办理跟本人落实就业单位相关的事项外,原则上学校不提供和落实就业无关的户籍材料,直至毕业生户口从学校迁出。
五、委托办理相关要求
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自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毕业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除持有上文提及的迁出材料外,受托人还需持有双方签订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附件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地址是指落户的具体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例如: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而不是某某派出所。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过期作废,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
2.《迁移证》一经开出即为本人户口落户的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3.户口在我校集体户且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请于2021年9月开学后携带本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博纳楼118房间办理户口从本科生库转至研究生库相关手续。
4.《户口迁移证》仅限于京外迁移的同学;《常住人口登记卡》仅限于京内迁移的同学;《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不能同时存在。